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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校园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来源:随州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13-04-01 00:00:00  浏览:23436 次

 

        为提高我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实践水平和创新精神,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为广大师生在职业技能竞技上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同时为市、省级技能竞赛选拔选手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每年开展“随州技师学院校园技能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随州技师学院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徐明成
        副组长:李旭元 刘飞
        成员:严贤仕  黄成金  赵强 梁京虎
        仲裁委员会成员: 赵强 梁京虎 罗金刚 张仁俊 杨丽 何华先
        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地点设在高技部教学管理科,严贤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竞赛组织
     (一)竞赛项目:高技部各专业开设实训课题项目,详细见附表。
     (二)竞赛地点:随州技师学院实训大楼
     (三)竞赛时间:比赛时间: 4月11日—4月26日,具体安排由高技部教学管理科、综合科制定。
     (四)参赛条件:高技部、高考部技能高考班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8日
        2、报名方法:以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选拔赛基础上推荐本班选手参赛,每名学生竞赛项目不超过三项。
        三、竞赛办法
        1、竞赛标准:
竞赛项目按《国家职业标准》该职业(工种)中级工标准命题,以实操成绩为准,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竞赛的名次以合计总分由高到低方式排序产生。
        2、竞赛命题:由随州技师学院高技部各教研室组织专业骨干实习教师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制定竞赛题目。
        四、竞赛经费
        竞赛项目的场地、设备、水电费用由学院负责。
        竞赛所需的耗材料费用,由各项目负责人于 4月 8日前列出清单报竞赛活动办公室审核。
        竞赛裁判及工作人员按每场次四个课时由教学管理科统计工作量一并上报学院审核计算。
        五、表彰奖励
        奖励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两个奖项
        (1)团体奖:以班级参赛学生所获奖分合计总分,名次由高到低排列取前六名,分别奖励班级考核分20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并颁发锦旗一面。获得前三名班级的班主任颁发活动组织奖证书,并奖励价值50元、40元、30元奖品一份。
        (2)个人奖:本次大赛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各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学生(队)总数,按10%、20%、30%的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考评分5分、3分、2分,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价值40元、30元、20元奖品一份。
对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除上述奖励外,将作为我院学生代表参加市、省级技能大赛的储备选手。参加省市级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学生学院将免费办理高技工技能等级证书。
        (3)学生获得第一名的主辅导老师(限一名)颁发优秀辅导奖荣誉证书并奖励价值40元奖品一份
        六、梯队选手的选拔
        按照省、国家技能大赛工种的类别,相对应的教师组和学生组的前四名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封闭式强化训练,代表学院参加下半年市省级技能大赛。
        七、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带组委会统一签发的参赛选手证参加比赛。
        2. 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抽到的参赛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正,讲礼貌守纪律。各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互帮互学,避免各种矛盾冲突。所有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带入竞赛现场。
        4.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出情况需经竞赛组委会现场裁判同意备案后方可。
        5.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现场裁判提出,选手之间自行交谈按作弊处理。
        6. 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八、评审与裁判
        (一)评审与裁判:在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赛聘请具有高级技师、考评员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评判员,大赛评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服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接收活动领导小组的监督。
        (二)申诉与仲裁
        1. 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由各项目负责人向组委会提出申诉,一切最终答案由竞赛委员会统一安排解答。
        2. 选手申诉均须先向本项目负责人说明,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竞赛领导小组提出。指导教师、选手和工作人员不得与大赛评判人员直接交涉。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公正的受理各种申诉,并将最终处理意见由竞赛委员会通知各项目裁判老师。
        九、其他
        参赛费用:本届大赛不收报名费。
 
        附:各参赛项目负责人、督办人、裁判教师安排表。
 
 
 
随州技师学院高技部   梁京虎
 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2013年各参赛项目负责人、督办人、裁判教师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督办人
裁判
工作人员及材料保管员
1
指法及汉字录入
何华先
梁京虎
何华先、黄正秀
王业军、陈华刚
2
办公自动化应用
代义东
梁京虎
代义东、蒋艳萍
王业军、陈华刚
3
动画设计
席艳
梁京虎
席艳、黄继武
王业军、陈华刚
4
图形图像处理
王玲
梁京虎
王玲、王磊
王业军、陈华刚
5
网站设计
何天勇
梁京虎
何天勇、范彬彬
王业军、陈华刚
6
数控车工
罗金刚
赵强
罗金刚、张忠伦
宋凤兰、李竹青
7
数控铣工
黄胜
赵强
黄胜、陈建国
宋凤兰、李竹青
8
汽车修理工
张世勇
赵强
张世勇、陈冰
宋凤兰、鲁光辉
9
维修电工
张仁俊
严贤仕
张仁俊、余波
宋凤兰、张春芬
10
电子技术
余正升
严贤仕
余正升、肖守和
宋凤兰、张春芬
11
CAD绘图(机械类)
胡成成
赵强
胡成成、郭小刚
宋凤兰、陈华刚
12
钳工
黄刚
黄成金
黄刚、王泽友
丁荣、李启宏
13
普通车工
申炳峰
黄成金
申炳峰、李义玲
丁荣、李启宏
14
电焊
王志艮
黄成金
王志艮、陈祥胜
丁荣、鲁光辉
15
会计做帐
王强
梁京虎
王强、张晶
王业军、陈华刚
16
电子商务
杨丽
梁京虎
杨丽、向宗爱
王业军、陈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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