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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随州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14 17:03:00  浏览:4094 次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





编号:随采计备[2022]XM1757



随州技师学院

二○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技师学院(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1815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SXY2022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1757

3、项目名称: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3.5(万元)

6、最高限价:73.5(万元)

7、采购需求:2022年秋季教材的供应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校方通知后十日内按要求交货至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815日至2022817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随州技师学院(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号实训三楼)

3、方式: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081815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081815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随州技师学院(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号实训三楼)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随州技师学院

址: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号实训三楼

联系方式:188729965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祥胜、赵强

话:188729965861397179755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3.定义

3.1“采购人”是指:随州技师学院。

3.2“监管部门”是指:随州技师学院纪检办公室。

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随州技师学院。

3.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经总公司出具有效授权参与投标,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但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3.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4.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承担的运送、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附加义务。

二、招标文件

5.投标费用(无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内容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解释

7.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质疑,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传真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招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书面答复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或质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不予受理。没按规定提出澄清或疑问而造成投标不响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 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9.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9.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0.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1)投标书

2)各种附件及证书文件复印件

11.2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投标书,但必须与投标书一样密封报送,修改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投标文件编制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书的附表填写不下,可视情况按统一格式打印延长或复印。

12.2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

12.3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换页,否则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清单》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可靠性,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2.6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对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

13.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确定的的格式报出综合折扣率。并确保各项资料准确勾稽关系平衡。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投标货物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3.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4.备选方案

14.1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联合体投标

1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6.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应为原件的复印件。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7.保证金

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履约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9.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相关规定

19.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份投标文件须在文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不得以打印字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代理人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投标文件在编写时允许对填写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修改部分必须清晰。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9.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为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密封单独提交,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其它标注内容与20.2投标文件外封一致。此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中报价等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完全一致,否则,以此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为准。

20.2投标人应将封面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三份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包装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在2022818日下午3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外层包装应注明下列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技师学院分散采购

投标项目编号:SZJSXY2022005

项目名称: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采购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除上述应标明的内容外,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记。

20.3如未按上述规定包装、密封和注明或投标文件份数不足,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2818日下午3:00-330送至湖北随州技师学院(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号实训楼三楼)

2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2.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2.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开标时间:2022818日下午330

23.2开标地点:湖北随州技师学院(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号实训楼三楼)

23.3开标时需有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具备书面有效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件原件)准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否则不得进入开标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23.5开标由随州技师学院组织并主持,在学院有关部门监督下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密封报送等各项要求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拆封,以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为准唱标,若此表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以此单独提交的《投标报 一览表》唱价为准(按规定获准“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4.资格审查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4.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部分“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5.1评标由随州技师学院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公开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3名,由采购人代表三名组成。

25.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5.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五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7.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五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7.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7.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投标的评价

28.1评标委员会将按本须知27()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五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9、确定中标人办法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9.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3评标结束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六、授予合同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除本须知31()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2()的规定执行。

31.签订合同

31.1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期满,无质疑,中标人应持《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随州技师学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废除授标。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采购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公告、质疑、投诉

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随州技师学院http://www.szwww.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中标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4.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5.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5.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35.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5.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5.4 质疑情况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5.5 提起质疑的日期。

36.公告期内如有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37. 随州技师学院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或投标人对随州技师学院的回复不满意时,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八、保密事项

38.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招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向评委人员之外的无关人员泄露。

39.投标人任何旨在干扰和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包括扰乱会场秩序,无理取闹的),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的取消。

40.评委会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1.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随州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41.1隐瞒投标真实情况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41.2在投标人之间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合谋使特定人中标的;

41.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投标人的;

41.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1.5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41.6其它严重违反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九、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监狱企业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以上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技师学院

采购单位:随州技师学院

项目名称: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采购

项目内容:2022秋季教材的供应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2采购清单。

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3.5万元,投标报价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综合折扣率不得高于74.5%依据实际供书的码洋价打折)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招标要求:

采购教材书目、数量等具体要求见以下清单: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见附件12、附件13

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科目、出版社、书号必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照本清单逐条据实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商务要求:

()产品质量:

1供应商所投教材科目、出版社、书号必须与“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要求内容一致,保证是正版产品

2、供应商所提供的教材必须为崭新、平整、洁净的产品。

()交货要求

1、“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中各科目的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采购人根据招生人数确定,所供教材须多退少补实现校内图书室当季教材零库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合同履行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十日内,将教材能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若不能按时交付或没有按两表进行登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或不予验收且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损失。

3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响应全部供货,因特殊情况科目、出版社、书号等与投标文件所投货物有变化的必须经采购单位教务部门、采购部门同意,否则不予验收,且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交货地点:随州技师学院指定地点。

(三)验收、质保、服务要求:

1、教材到货验收后,使用过程如发现有盗版、缺页、错装、污损、损坏、教材与订购教材品目不相符等情况,一律退回,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符合要求的教材,不得影响校方教学,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教材到货后若不符合要求,校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供应商要向校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教材,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1%的数额向校方交付滞纳金,累加计算。逾期一周(7日)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货,不付款。视情节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实施方案。

4、供应商须提供不变更出版社、退换货、补订货、正版货、交货期等的单项承诺,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付款方式:所订购教材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本次采购的教材供秋季学期使用,结算采取据实付款的方式。秋季教材款在当年寒假前验收后结清,按各类教材总码洋×折扣比例的总价与其结算(发票上须注明实际材料码洋、优惠率、实洋金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条。

五、编制投标报价的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测算报价(综合折扣比例),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价。

2、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文件提出的教材采购、运输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保险、验收和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项目实施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具体审查内容见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

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附表1:资格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若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1年或2022年经投标单位盖章的资金报表,投标人也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税收(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投标人也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保资金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社保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依法免收的证明。

投标人也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也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章《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章《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章《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

10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章《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等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第五章 评标方法、步骤和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折扣法(数量*折扣比例综合计算,低价中标),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折扣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步骤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步骤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具体审查内容如:

序号

审查内容

1

供应商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

报价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供应商是否仅提供一个报价

6

供应商是否仅递交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7

投标报价是否未存在缺项、漏项

8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是否提供所供教材须多退少补实现校内图书室当季教材零库存的书面承诺

10

是否按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清单》

11

供应商是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12

投标文件中是否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3

投标人是否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上表否决条款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二)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综合折扣比例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综合折扣比例报价为中标价格。

1.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4. 计分办法

4.1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 各投标人的为综合折扣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报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分标准

说明:以上评分项目中需提供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合理方案或措施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等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编号:SZJSXY2022005

甲方:随州技师学院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随州技师学院

甲乙双方根据随采计备[2022] XM1757号计划函的要求,按照2022815日由随州技师学院组织的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合同说明

1、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产品的品目、数量及验收、服务、质量等要求,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方负责根据招标确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乙方按照甲方所需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合同中所用术语与招标文件含义相同。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书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5)其它有关文件。

二、招标采购项目: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三、采购产品清单及合同金额

产品清单见招标文件“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

中标报价综合折扣率为 %,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依据所供产品的码洋价,按中标报价综合折扣率据实折算后确定。实际结算金额=产品码洋价*数量*折扣比例。

注:合同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确定产品的品目、出版社等要求,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

四、质量

1供应商所投教材科目、出版社、书号必须与“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要求内容一致,保证是正版产品。

2、供应商所提供的教材必须为崭新、平整、洁净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自接到校方通知后十日内交货,保证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2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响应全部供货,因特殊情况科目、出版社、书号等与投标文件所投货物有变化的必须经采购单位教务部门、采购部门同意,否则不予验收,且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交货地点:随州技师学院指定地点。

六、验收

1、教材到货验收后,使用过程如发现有盗版、缺页、错装、污损、损坏、教材与订购教材品目不相符等情况,一律退回,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符合要求的教材,不得影响校方教学,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教材到货后若不符合要求,校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供应商要向校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教材,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1%的数额向校方交付滞纳金,累加计算。逾期一周(7日)以上,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货,不付款。视情节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付款方式

所有教材交付,使用满壹个月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两表”,经采购人核对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服务与承诺

乙方提供产品、服务质量应当达到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内容,保证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符合要求的产品,除赔偿中标人损失外,再支付拒收货款3‰违约金,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按每日1‰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和通知时间交货的,乙方提供产品经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教学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按不合格产品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支付甲方相当于货款总额的1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要求和投标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投标须知规定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代理公司,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分别保存。

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条款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甲方:随州技师学院 乙方: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56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二○二二年八月 日期 二○二二年八月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致:随州技师学院:

我们收到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编号:SZJSXY2022005)的招标文件,在认真审阅了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法定代表人(全名、职务)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 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对此无异议。

2、我们同意本投标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起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5、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提供如下投标文本:

附件1:投标一览表

附件2投标货物清单

附件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附件4: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附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附件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其他文件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邮编: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1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祥见附件1和附件2

项目编号:SZJSXY2022005

项目名称

技术标准

综合折扣比例(小于1

服务期

备注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说明:

1、实际结算金额=∑(书目码洋价*实际供货数量*折扣比例)。

2、综合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3、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出合理的折扣率。

4、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备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5、此投标报价一览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2 投标货物清单

项目名称: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项目编号: SZJSXY2022005

序号

出版社

书名

主编

书号

数量

码洋价(元)

折扣比例(小于1

实洋

金额

1

2

3

4

5

6

说明:

1、上表内容须按“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中的采购需求逐一响应列示,不得有漏项。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货物清单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自行添加,并作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3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项目编号: SZJSXY2022005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货物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拟订清单”的具体内容,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是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签章):



附件4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

项目编号: SZJSXY2022005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1、投标人投标响应中的相关项目应按此表格式填写,逐条说明所提供商务部分已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2、招标要求按招标文件逐项填写具体条款,投标响应中不能用“符合”、“同左”、“响应”等字符代替。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随州技师学院:

姓名: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其有权亲自或委托其他人参与湖北随州技师学院SZJSXY2022005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合同,进行谈判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此证明

联系电话: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随州技师学院: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随州技师学院2022年秋季教材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手机: 邮箱: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10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8.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10.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参考格式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具备实施并完成本项目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

2. 具备实施并完成本项目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

3.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名称) 郑重声明,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承诺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

投标人(公章):

期:

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及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之间)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期: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期:

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随州技师学院: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期:



附件11

其他文件

1.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

2.参与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以上所有资质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附件12

              2020和2021级教材征订清单、2022级教材征订清单及投标汇总表

附件13: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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