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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规定,为适应教学改革的要求,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师资力量,随州技师学院定于6月24日赴湖北师范大学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理学教师岗位1人
音乐学教师岗位1人
金融学教师岗位1人
机械制造教师岗位1人
二、招聘时间
2021年6月24日
三、招聘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
四、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2021届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公告。招聘公告于6月17日发布。公告发布于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随州技师学院网站。
2.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上午11:00。考生下载附件二《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随州技师学院人事处黄老师邮箱(70833762@qq.com)。招聘会当天,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确认,也可于6月24日在现场进行报名并确认。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考核。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考核。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技师学院报市人社局核准。
报名联系方式:
黄河13597840580 邮箱:70833762@qq.com
3.考核。考核时间为6月24日。随州技师学院根据需要, 在随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采取试讲、约谈方式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随州市人社局负责岗位考核全过程指导监督和考官的调配使用。每场试讲、约谈考核的考官不少于3人。6月24日上午试讲,试讲试题由随州技师学院按有关保密规定负责命制,考核内容应严格保密,泄露相关信息的,本次招聘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月24日下午为自由考核时间,根据需要,采取到考核对象学习、生活场所或当面约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胜任岗位的能力,也可结合后续考察环节工作,一并开展。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成绩相同的,拟聘用人员由随州技师学院研究决定。
4.体检和考察。体检由随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随州技师学院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工作于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5.确定拟聘人员。随州技师学院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随州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随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随州市人社局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235613。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22-35900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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