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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技师学院“三美教师”和“最美教师”评选方案

来源:随州技师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03 00:00:00  浏览:24625 次

 

 

随州技师学院“三美教师”和“最美教师”评选方案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指数,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强化育名师、建名校、铸名牌“三名工程”激情,奋力实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特制定《随州技师学院“三美教师”(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和“最美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择优评定(师德水平高、工作实绩大的优先)原则。
3.坚持日常量化考评和参与各项活动考评相结合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随州技师学院‘三美教师’和‘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徐明成
副组长:李进、杨频、黄先东、李旭元、刘飞、夏洪涛、陈纯洪
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
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事处实施。
四、评选推荐的范围
1.“三美教师”评选范围:学院全体教师
2.“最美教师”评选范围:在“三美教师”中评选
五、评选条件
(一)“三美教师”评选条件
1.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四帮”工作突出。
2.语言文明,坚持用普通话教学。
3.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同仁相帮相助。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类比赛中成绩优秀。
5.爱岗敬业,关注学生成长,认真学习,乐观进取,教研教改教学成绩优良。
6.尽职尽责,遵规守纪,改革创新,学生评价高。
(二)“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认真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情操。
2.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
3.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4.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手段(如新型学徒制、“一体化”)组织教学,教育教学质量高。
5.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注重工匠精神的培养,注重调动学生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发展学生个性,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受到学生的信任与尊敬。
6.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不断创新,在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教法研究中,刻苦钻研,善于探索,大胆创新,成绩显著;教育教学中,能较好地掌握和运用先进的教学设施,能根据教学需要独立制作电化教学课件;参加市以上各类大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工作与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3.工作不到位、不履行岗位职责、不积极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等;
4.考勤不达标的;
5.班主任所带班级学期总评年级倒数第一、课任教师所带学科期中期末考试同类倒数第一的;
6.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60%的;
7.未完成招生任务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9.有违反师德的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评选工作要求
1.“三美教师”评选,每学期一次,不受指标限制,“最美教师”评选每学年一次,在“三美教师”中产生,分配一定指标。
2.评选程序:工会、团委、妇联、“三部”联合民主推荐——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审核——院长办公会审定——公示。
3.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贯彻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先进业绩,争先进荣誉”氛围,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七、奖励方式
1.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学院对“三美教师”、“最美教师”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彰,记于档案。
2.“三美教师”将作为评职晋级的基本条件,“最美教师”将作为评职晋级的优先条件。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评先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随州技师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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